家里,她才刚进门,小可爱就飞奔地跑出花园,来到了她的脚边。

    它激动又热情地摇着尾巴,几乎是要将她扑倒。

    十年不见,它已经从萌萌的小可爱变成了一只巨型猎犬了,但它依旧认得她。

    她和它玩了一轮,小可爱也很兴奋,一直围着她打转。

    安格斯才从内屋走了出来,他手里举着一个红酒杯,很显然就是在偷喝她酒窖里的珍藏红酒。

    其实,刚刚彦陌问进她家的男人是谁的时候,她就已经猜到是安格斯了,他昨晚说过会把小可爱接回来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穿成这样?”安格斯打量着她的穿着,很不像她的风格。

    从前她比起成熟的打扮更偏爱穿舒适的运动品牌。

    周言昔顺手地夺过他手上的红酒杯,喝上了一口,“从修罗场回来。”

    安格斯马上听明白她的话了,“回公司了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她回到屋里,第一时间就是甩掉脚下的高跟鞋,还有挂在身上的耳环项链。

    一身轻松地伸展了肩膀,手边停在颈部,便又想起了刚刚在门前遇到的彦陌。

    她一脸恍惚地问向安格斯,“你有试过突然对一个陌生人有熟悉的感觉吗?”

    “男的还是女的?”

    “男的。”

    安格斯不以为然,因为自己的红酒被她夺走了,便又自顾自地重新倒上一杯红酒。

    “他长得很帅吧?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这不是搭讪的经典台词吗?你长得很像我的初恋男友、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……不过现在搭讪已经不说这些了,有点老套。”

    周言昔给了他一个白眼,“我说认真的。”